極目新聞記者 姚崗
2月4日,極目新聞記者從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官網獲悉,因敲詐勒索多家電商,兩名被告人被判刑。
兩人因敲詐勒索被判刑
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官網介紹,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間,李某伙同劉某某等人在網上購買三只松鼠等17家電商的食品,收到食品后,由李某故意向購買的食品中添加頭發、塑料、蟲子等異物或讓食品發霉,之后再以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為由,向電商索賠,并以在網絡曝光、投訴等方式要挾電商。通過上述方式,李某、劉某某等人先后向17家電商敲詐勒索200余次,涉案金額共計10余萬元。
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李某伙同劉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故意在網購食品中添加異物或讓食品發霉,以食品安全問題為由,向電商索要賠償,并以在網上曝光、投訴等相要挾,強行索取他人財物200余次,價值共計10余萬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,且屬于共同犯罪。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依法應當對其按照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;劉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、輔助作用,系從犯,依法應當對其從輕處罰;兩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以分別從輕處罰、從寬處理;兩被告人已向被害單位退還了全部違法所得,并獲得部分被害單位的書面諒解,主動繳納罰金,可酌情分別予以從輕處罰。
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根據兩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,審結這起敲詐勒索案,被告人李某犯敲詐勒索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;被告人劉某某犯敲詐勒索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;對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沒收。
律師:網購方便但不能惡意投訴
據大皖新聞報道,2023年7月,“三只松鼠”“良品鋪子”“洽洽”“百草味”等數十家企業在蕪湖成立“食品行業品牌維權聯盟”,共同抵制惡意索賠等違法犯罪活動,表達了對蕪湖公安維護企業信譽和形象工作的充分信任。2023年9月,蕪湖首個“網絡安全線上警務室”在“三只松鼠”企業掛牌試運行,進一步暢通通報預警、報警求助、溝通服務渠道。
對于此案,北京市中聞(上海)律師事務所孟慶恩律師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認為,李某伙同劉某某在電商平臺上購買食品后,故意向食品包裝內添加頭發、塑料、蟲子等異物,然后以食品安全為由向商家提出質量異議,并以在網絡曝光、投訴等方式要挾電商,進行敲詐要求賠償,其行為已經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,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,需要承擔刑事責任。
孟慶恩認為,李某、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對電商平臺的商家進行惡意商品質量投訴,敲詐勒索,嚴重擾亂了商家的正常活動,致使商家要花費大量精力來處理這類非正常的售后投訴,甚至會導致電商平臺對商家進行處罰,影響商家的店鋪信譽,從而影響商家的店鋪銷售經營,更有甚者會導致商家店鋪倒閉。因此,對這種敲詐勒索行為應該嚴厲打擊,為商家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,讓商家安心經營。
面對方便的網絡購物,孟慶恩指出,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是為了促使商家能夠誠信經營,從而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,能夠讓大家吃得放心和安心。雖然現在網絡購物售后非常便利,但廣大網友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,不要虛構事實,惡意對商家進行投訴,更不要以身試法,做違法犯罪的事情。
(來源:極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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