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 | 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
各位小程序開發者:
為進一步加強平臺的規范管理,優化開發者類目選擇體驗,現對以下類目進行調整,請各位開發者知悉。
類目調整
非個人主體
#【金融業-收單商戶服務】
現資質要求
(3選1):
1、小程序主體的《支付業務許可證》(許可范圍含“支付交易處理Ⅰ類”)
2、同時提供:
①小程序主體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系統的備案證明
②小程序主體與銀行卡收單機構的《合作協議》
③合作銀行卡收單機構的《支付業務許可證》(許可范圍含“支付交易處理Ⅰ類”)
④小程序主體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最近兩年的評級結果(要求 C 級及以上)
3、同時提供:
①小程序主體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系統的備案證明
②小程序主體與銀行《合作協議》
③小程序主體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最近兩年的評級結果(要求 C 級及以上)
類目適用范圍
適用于提供收單相關的商戶經營管理等服務。
#【金融業-公募基金】
現資質要求
(5選1):
1、《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》且業務范圍必須包含“基金”
2、《基金托管業務許可證》
3、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證書》
4、《基金管理資格證書》
5、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的基金評價機構名錄截圖(僅支持提供公募基金信息展示)
類目適用范圍
適用于提供公募基金信息展示、股票、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資服務。
類目新增
非個人主體
#【交通服務-跨境客運】
現資質要求
(2選1):
1、自營型提供:
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(范圍含“跨境客運”相關內容)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證明(粵港澳客船)
注:若同時涉及客運/客船服務,需同時提供對應資質。
2、票務代理,同時提供:
①與有資質主體公司的合作協議
②該資質主體公司的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(范圍含“跨境客運”相關內容)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證明(粵港澳客船)
注:若資質為港澳主體公司,需提供該主體在港澳地區取得的跨境交通服務許可資質;若同時涉及客運/客船服務,需同時提供對應資質。
類目適用范圍
適用于提供大陸-港澳跨境出行的客運服務在線呼叫/預約用車/在線支付或客運船票銷售等服務。
類目新增
境外主體
#【出行與交通-跨境客運】
現資質要求
(2選1):
1、自營型提供:
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(范圍含“跨境客運”相關內容)或港澳地區取得的跨境交通服務許可資質
2、票務代理,同時提供:
①與有資質主體公司的合作協議
②該資質主體公司的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(范圍含“跨境客運”相關內容)或港澳地區取得的跨境交通服務許可資質
類目適用范圍
適用于提供大陸-港澳跨境出行的客運服務在線呼叫或預約用車、在線支付等服務。
注:暫不支持粵港澳客船服務,建議去除。